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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AQ系统

1990年12月5日,全国证券交易自动报价系统(STAQ系统)正式开始运行。STAQ系统是一个基于计算机网络进行有价证券交易的综合性场外交易市场。系统中心设在北京,连接国内证券交易比较活跃的大中城市,为会员公司提供有价证券的买卖价格信息以及结算等方面的服务,使分布在各地的证券机构能高效、安全地开展业务。
 
  STAQ系统本身属于非赢利性的会员制组织,全体会员大会是系统的最高权力机构,由全体会员大会选举理事会。STAQ系统的日常事务由执行委员会主持。在当时,STAQ系统的建立,推动了全国证券市场的发展,便于异地证券机构间的沟通。STAQ系统在交易机制上普遍采用了做市商制度,在市场组织上采取了严格自律性管理方法。
 
  ---1990年12月5日在人民大会堂举行隆重的STAQ网交易市场开通典礼;
 
  ---1992年7月1日法人股流通转让试点在STAQ系统开始试运行,开创了法人股流通市场。
 
  ---1993年4月22日发布国务院令第112号(股票发行与交易管理暂行条例);
 
  ---1999年9月9日,为整合中国证券市场多头管理,以及防范亚洲金融危机,因“国庆彩排和设备检修”,经上级电话通知,关闭了STAQ网
 
  ---2000年9月1日中国证监会办公厅下发《关于答复STAQ、NET系统股民询问口径的通知》(证监会办发[2000]29号文件),主要内容“已经或正在采取符合上市条件的推荐上市、暂不符合上市条件但有重组基础的在进行重组后推荐上市、不具备重组基础的将其原流通法人股与已上市或拟上市公司的股份进行置换、组织有实力的企业收购等措施处理两系统原挂牌股票。...今后,中国证监会将一如既往,对两系统原挂牌企业的上市申请,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优先考虑,抓紧审核。”
 

  ---2001年5月25日证券业协会公布以“非上市公司代办股份转让”方式解决两网股流通问题。证券业协会掌管了两网股。两网股股票和股民,不得不按每周一天(或3天5天),每天1次的强制条款进行股份转让操作,涨跌幅度限制5%内。

关于完善STAQ系统各项收费标准的通知        
                 编号:STAQ(91)003
                    证券交易所自动报价系统

    STAQ系统自去年12月5日开通以来,在各地会员公司的积极
支持和通力配合下,运行良好,影响日益扩大,会员总数从最初的17
家扩大到目前的22家,另有20余家正在申请洽谈之中,为进一步完
善STAQ系统,按市场本身的规律进行管理,STAQ系统中心根据
半年来的运行实践,决定将为会员公司提供服务的收费标准正式规定如
下:
    一.交易手续费率
    为进一步促进市场的流通性,降低各会员公司的交易成本,提高系
统的利用率和成交量。
    1.非做市商会员公司的交易手续费率调整为:
    每月交易量面值总额在1万-300万元(含本数,下同)者,按
成交金额的0.5‰收取;
    300万元以上-600万元的部分按成交金额的0.3‰收取;
    600万元以上-1000万元的部分按成交金额的0.25‰收
取;
    1000万元-2000万元以上的部分按成交金额的0.2‰收
取;
    每月交易量达到面值总额2,000万元(含本数)者,按当月全
部成交金额的0.2‰收取。
  每日交易量达到面值总额3,000万元(合本数)者,按当月全
部成交金额的0.15‰收取。
    2.做市商公司的交易手续费调整为:做市商所有证券的交易手续
费为月交易量的0.1‰;
    凡做市券种为一种系统证券的做市商,在每月交易量达到规定的做
市券种量和月交易总量后,其交易手续费仍按成交金额的0.1‰收取;
    凡做市券种为两种系统证券的做市商,在每月交易量达到规定的做
市券种量和月交易总量后,其交易手续费按成交金额的0.09‰收取;
    凡做市券种为三种系统证券的做市商,在每月交易量达到规定的做
市券种量和月交易总量后,其交易手续费按成交金额的0.08‰收取,做市商的运券费,交割结算手续费减收50%。
    二.年运行费
    根据STAQ系统组织细则的有关规定,凡是系统会员,无论是否
参加交易,均应在每一年度向系统缴纳年费,用以维持系统的正常运行,并使系统具有自我完善和发展的能力,根据系统运行半年来的费用开支状况,STAQ系统中心决定甲类会员交纳年运费:单屏:人民币4000元/月;双屏:人民币7500元/月。1991年运行费须于6月30日前缴纳,每年的年运行费应于年底之前缴纳。
    三.结算费
    在STAQ系统运行开始时,系统对于结算费用没有明确规定,这
是由于缺少实践,结算费用难以合理确定,所以当时曾向各会员说明系
统运行3个月之后再根据结算的需要确定具体收费标准,根据半年实践,鉴于会员在系统内进行交易后的资金结算和证券交割转帐以及证券的调运今后将通过结算中心统一进行,现规定会员每年应按统一标准缴纳下述结算费用:
         年结算费              10,000元
         转提费                CTN-910.01%
         (非实物券转实物券)  TN921-0.05%
         调运费和代运费        0.1%
         帐务处理费            10.00元/笔
         汇款费                10.00元/笔
    三. 结算费自每年7月1日起至次年6月30日为1年计收。
    此外会员在结算中心开立资金结算帐户时须存入铺底资金30,000元
人民币。
    会员应缴纳的年结算费和铺底资金应于7月7日之前一并汇入结算
中心的帐户和各自的资金结算帐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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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按:这是我在2002年元月读了《财经》杂志刊登的两篇署名文章之后写成的。今天看来,文中不乏当时年轻气盛、文人气短之刻薄语言,但我既然在上篇博客中提到要发表这篇文章,就应尽量忠实原文,无论读者是褒是贬,均应坦诚面对。之所以重提这段历史,目的只有一个,就是希望命运多桀的中国股市不要再重蹈旧辙,绝无其他。

 

刘纪鹏:《财经》杂志,悠着点(之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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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月一日愚人节,中国股市跌到了3300点。在不到五个月的时间里,中国股市跌幅高达45%,是在衰退中痛苦挣扎的美国股市2.6倍之多。无论是中国的宏观经济面,还是中国上市公司效益的大幅提高,都无法为这场暴跌提供依据。因为他已超出了正常波动和理性之外。人们恐慌、人们迷茫、人们彷徨。

    值此股市发展的关键时刻,愚人节出版的《财经》杂志刊登了主编胡舒立《何必讳言不救市》的文章,副标题是:股市不应救,不能救,亦不必救。文中三个观点给我留下了深刻印象。

    其一,“中国证监会一位高层人士先是坦然表示,监管层不会扮演‘救市角色’;次日却又紧急否认,坚称从未说过‘不救市’,并指责‘记者瞎写’。”言外之意是对那位高层人士改口极为不满。“该不该救市”且放在一边不说,事实是:无论是证监会新闻处还是媒体界的朋友都说,那真的不是老范“原说”,而是“揣摩”,人家明明没说,偏要写一篇《何必讳言不救市》的假说,这就是胡舒立的风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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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证券市场研究设计中心

中国证券市场研究设计中心(联办)(SEEC)

联办成立于1989年3月,其 全程是“证券交易所研究设计小组”。联办是中国证券市场的发起者,参与设计了上海、深圳两个证券交易所;直接设计、创建并管理了全国证券交易自动报价系统(STAQ系统)。
     于1992年下半年参与设计国务院监管证券市场的最高职能机构:中国证监会。
     《和讯网》、《和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是联办旗下子公司,和业内久负盛名的《证券市场周刊》,《财经时报》,《财经》杂志,《新地产》,《成功营销》等著名媒体同属联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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